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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易字第四九三號刑事判決預覽 ↗
購入前開扣案化妝品應係為供自用等語,則被告既僅為普通之消費者,其於購入時是否會細查並分辨化妝品上所示之進口商公司地址為高雄市,但其卻係向位於台南之公司購買之差異,即非無疑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94年度上易字第133號刑事判決預覽 ↗
5,000,000萬,他要請人殺死他老爸」一語時,僅證人鄭詩惠、告訴人甲○○及被告在,未提及證人郭鳳華在場,則證人郭鳳華嗣於原審證述聽聞告訴人甲○○為上開表示,其真實性即非無疑
最高法院八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二五○號刑事判決預覽 ↗
即八十四年五月二日)零時,始至上述派出所製作筆錄,且警員對上開五人調查時,均問:「你因何事至本所製作筆錄﹖」(見相字卷第五頁至第十六頁),是依上訴人之警訊筆錄,是否能證明上訴人曾向警方自首犯罪,即非無疑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易緝字第二九號刑事判決預覽 ↗
僅預付一日之車租即向告訴人租用前開汽車,即屬誤會,是若被告果有向告訴人詐欺而使用該汽車之意,當無需預先支付租金,更遑論預付達四日之租金,則被告是否果對於該汽車有取得不法利益之意,即非無疑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771號刑事裁定預覽 ↗
有花蓮地檢署送達證書、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拘票暨報告書存卷可考,聲請人本次傳拘漏未向受刑人之住所地「臺東縣○○市○○街000號」為之,顯屬疏漏,則受刑人是否確已逃匿,即非無疑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95年度抗字第185號民事裁定預覽 ↗
等節,均無送達回證附卷可佐,是前述存證信函是否有合法送達於相對人,即非無疑,難認合於「通知」受擔保利益人之要件,與民事訴訟法第106條前段準用第104條第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468號民事判決預覽 ↗
,雖被告陳稱曾將設定抵押之事告知原告,並經其同意云云,惟此部分業經原告否認,且被告並未就此舉證以實其說,故附表所示之抵押權設定,是否徵得原告同意乙事,即非無疑
最高法院九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四0四四號刑事判決預覽 ↗
職是,得否憑此即認上訴人有偽造劉黃有金名義之標單,即非無疑。
最高法院八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七五八號刑事判決預覽 ↗
㈡、自訴人於第一審及原審均供承欠被告債款未還,則被告辯稱自訴人因欠其債款,乃以房地產借款還債云云,是否全無可採,即非無疑。
高雄簡易庭108年度雄秩易字第46號刑事判決預覽 ↗
捨棄聲明異議之證明,且聲請機關僅附送載明執行通知書於108年7月4日因未獲會晤本人,已交予被處罰人之同居人,但未記載送達地址為何之送達證書1紙,該裁處罰緩是否確定即非無疑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年度易字第二八六八號刑事判決預覽 ↗
再依告訴人所陳,渠兩車擦撞之時,其亦有倒地之現象(見本院九十年十月十七日審判筆錄),則告訴人所受之傷勢是否係因人車倒地所致,亦不無可能,從而,被告是否有如告訴人所訴之傷害行為即非無疑
最高法院九十年度台上字第五一九七號刑事判決預覽 ↗
苟丙○○所辯上情暨所提出之證物屬實,則丙○○是否確無資力購買系爭土地,即非無疑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一七О九號刑事判決預覽 ↗
⑶被告癸○○雖於警訊中自承曾有賭博犯行,然其於本院調查時,即為相異之供述,其前後供述不符,其於警訊中之供述,是否確與事實相符,即非無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建字第100號民事判決預覽 ↗
觀之該總帳明細表(見本院卷一第23至24頁),其上並無任何人員簽名用印,則該明細表所列請求金額是否確經被告核對藝起盛公司實際施工項目、數量而予以肯認,即非無疑。
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二五三一號刑事判決預覽 ↗
等語,則上訴人等上開行為,究係恐嚇取財,或已該當於強盜罪,即非無疑義,原判決竟論以加重強盜犯行,同有違法等語。
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度台上字第六七二一號刑事判決預覽 ↗
如果均無訛,上訴人有無營利之意圖或事實,即非無疑。實情如何?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交抗字第1060號刑事裁定預覽 ↗
均未據原法院進一步釐清,是證人潘珮婷所述「車流量正常」是否足以憑為受處分人於事發時所駕駛之上開自小客車前後均有車輛之認定,即非無疑。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交抗字第1060號刑事裁定預覽 ↗
均未據原法院進一步釐清,是證人潘珮婷所述「車流量正常」是否足以憑為受處分人於事發時所駕駛之上開自小客車前後均有車輛之認定,即非無疑。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99年度交抗字第328號刑事裁定預覽 ↗
原裁定僅籠統謂「證人得否清楚看見異議人所通過之停止線,即非無疑」,而遽為受處分人有利之認定,自有未洽。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交聲字第543號刑事裁定預覽 ↗
從而,本件異議人是否係於五福一街街口號誌轉換為紅燈後始進入五福一街街口,即非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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