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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720號刑事判決預覽 ↗
觀察「封鎖作用」之明文即刑法第55條但書,想像競合「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之規定,所謂較輕罪名之最輕本刑,應指處斷刑而言,輕罪處斷刑之下限因之成為重罪處斷刑之下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金訴字第2437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原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理由欄之「二之㈠之3」之記載,因幫助犯為得減而非必減,故洗錢防制法修正前第14條第1項之處斷刑上限應為7年,修正後第19條第1項之處斷刑上限應
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114年度原上易字第15號刑事判決預覽 ↗
⑵復依法定之刑罰加重、減輕事由,確定處斷刑範圍。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4年度上訴字第1192號刑事判決預覽 ↗
1年10月(即第1次減輕其刑〈最多減至二分之一〉,最低處斷刑為有期徒刑3年7月,最高處斷刑為有期徒刑19年11月;第2次再減輕其刑,最低處斷刑為有期徒刑1年10月,最高處斷刑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金訴字第1306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洗錢防制法修正前、後,本案幫助洗錢罪之法定刑暨處斷刑範圍1、洗錢防制法修正前,本案幫助洗錢罪之法定刑暨處斷刑(1)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有第二條各款所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第903號刑事判決預覽 ↗
㈢關於想像競合之重罪判斷、想像競合犯之類處斷刑、想像競合犯之主文記載:⒈本院參酌近來實務見解於新舊法比較時改以類處斷刑(如無科刑限制規定之適用,則類處斷刑等同處斷刑,以下所稱類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金訴字第970號刑事判決預覽 ↗
等同處斷刑,以下所稱類處斷刑,包括此情形在內);再以行為時法之罪,依其法定刑及其加重減輕事由、科刑限制規定形成類處斷刑,然後再就裁判時法、行為時法之類處斷刑,依刑法第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4年度原金簡上字第8號刑事判決預覽 ↗
,以新舊法運用於該個案之具體結果,諸如處斷刑框架或量刑範圍,定其比較適用之結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3年度金簡上字第23號刑事判決預覽 ↗
㈤想像競合犯之處斷刑,本質上係「刑之合併」。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4號刑事判決預覽 ↗
定刑之下限,再依該減輕事由形成重罪處斷刑所致,並非以輕罪之處斷刑作為重罪之處斷刑下限,惟當僅重罪具有減輕事由,輕罪並不具減輕事由時,如依論者所言,將造成重罪仍可減輕輕罪之最低法定刑而形成處斷刑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交簡字第461號刑事判決預覽 ↗
低度本刑的規定,而將處斷刑的下限解除,回歸法定刑。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金訴字第756號刑事判決預覽 ↗
依刑法第35條刑之輕重比較規定,新、舊法兩者最重主刑均為有期徒刑,惟新法之處斷刑上限「未滿5年之有期徒刑」低於舊法之處斷刑上限「5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金訴字第966號刑事判決預覽 ↗
依刑法第35條刑之輕重比較規定,新、舊法兩者最重主刑均為有期徒刑,惟新法之處斷刑上限「未滿5年之有期徒刑」低於舊法之處斷刑上限「5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603號刑事判決預覽 ↗
而刑之量定必先有法定本刑,於有加重減輕事由時,依處斷刑之加重減輕事由之法律定其處斷刑之範圍,再依刑法第57條各款所定情狀形成宣告刑,是以該等處斷刑之範圍於想像競合之情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簡字第672號刑事判決預覽 ↗
低度本刑的規定,而將處斷刑的下限解除,回歸法定刑。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交簡字第674號刑事判決預覽 ↗
低度本刑的規定,而將處斷刑的下限解除,回歸法定刑。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簡字第774號刑事判決預覽 ↗
低度本刑的規定,而將處斷刑的下限解除,回歸法定刑。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簡字第625號刑事判決預覽 ↗
低度本刑的規定,而將處斷刑的下限解除,回歸法定刑。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簡字第403號刑事判決預覽 ↗
低度本刑的規定,而將處斷刑的下限解除,回歸法定刑。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交簡字第778號刑事判決預覽 ↗
低度本刑的規定,而將處斷刑的下限解除,回歸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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