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20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聲字第1060號刑事裁定預覽 ↗
第七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於限制書準用之。限制書,由法官簽名後,分別送交檢察官、看守所、辯護人及被告。
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抗字第2498號刑事裁定預覽 ↗
鄭嘉欣律師(已解除委任)被告施啟仁上列抗告人因被告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4年度金重訴字第5號中華民國114年9月23日限制書
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抗字第1324號刑事裁定預覽 ↗
理由一、原限制書意旨略以:依檢察官所提證據,有事實足認被告經由所選任之辯護人,與共犯勾串所涉詐欺案件相關案情,故予核發自100年11月4日至12月5日之限制辯護人接見通信限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13年度抗字第556號刑事裁定預覽 ↗
第七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於限制書準用之。限制書,由法官簽名後,分別送交檢察官、看守所、辯護人及被告。
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抗字第3082號刑事裁定預覽 ↗
限制辯護人與羈押之被告接見或互通書信,應用限制書。限制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住所或居所,及辯護人之姓名。二、案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4年度急聲限字第1號刑事裁定預覽 ↗
,同法第34條之1第1項、第5項及第6項:「限制辯護人與羈押之被告接見或互通書信,應用限制書。」
臺灣高等法院114年度抗字第3135號刑事裁定預覽 ↗
限制辯護人與羈押之被告接見或互通書信,應用限制書。限制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住所或居所,及辯護人之姓名。二、案由。
屏東簡易庭107年度屏國小字第1號民事判決預覽 ↗
限制辯護人與羈押之被告接見或互通書信,應用限制書。限制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住所或居所,及辯護人之姓名。二案由。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12年度抗字第416號刑事裁定預覽 ↗
第71條第3項規定,於限制書準用之。限制書,由法官簽名後,分別送交檢察官、看守所、辯護人及被告。刑事訴訟法第34條第1項、第34條之1第1項至第4項定有明文。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12年度抗字第533號刑事裁定預覽 ↗
第七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於限制書準用之。限制書,由法官簽名後,分別送交檢察官、看守所、辯護人及被告。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7年度上國易字第2號民事判決預覽 ↗
限制辯護人與羈押之被告接見或互通書信,應用限制書。限制書,應記載下列事項: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住所或居所,及辯護人之姓名。案由。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4年度抗字第116號刑事裁定預覽 ↗
,限制蕭敦仁律師接見被告時,應由看守所人員全程錄音(限制書見原審卷一第69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567號刑事判決預覽 ↗
,嗣經本院於103年2月3日起各延長羈押2月,並均禁止接見通信,被告蔡耀鋐選任辯護人限制接見部分,仍以限制書另為之。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抗字第1347號刑事裁定預覽 ↗
年度抗字第1347號抗告人即受處分人宋英華律師(偵查中選任辯護人)被告楊光宇上列抗告人因限制辯護人接見通信之處分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4年11月26日限制書裁定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5年度國字第7號民事判決預覽 ↗
限制辯護人與羈押之被告接見或互通書信,應用限制書。限制書,應記載下列事項: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住所或居所,及辯護人之姓名。案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567號刑事判決預覽 ↗
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而有羈押之必要,爰皆處分自同日起羈押之,並均禁止接見通信,被告蔡耀鋐選任辯護人限制接見部分,另以限制書為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567號刑事判決預覽 ↗
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而有羈押之必要,爰皆處分自同日起羈押之,並均禁止接見通信,被告蔡耀鋐選任辯護人限制接見部分,另以限制書為之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308號刑事裁定預覽 ↗
非有事證足認其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不得限制之;限制辯護人與羈押被告接見或互通書信,應用限制書,刑事訴訟法第34條第1項、第34條之1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高雄簡易庭115年度雄秩抗字第1號刑事裁定預覽 ↗
伊既未拉扯、阻攔或限制書記官離去,亦未影響書記官執行公務,原裁定疏未考量上情逕予裁罰,顯與事實不符,爰依法提起抗告,請求撤銷原裁定等語。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2533號刑事裁定預覽 ↗
日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後,復於同年9月23日,以被告起訴後1個月內先後委任9名辯護人,並據其委任及接見情形,認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乃核發限制書
這頁程序裁定比較多,想先看判決本體,可用左欄文書類型或法院層級縮小範圍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5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40 件
- 函釋
- 76,18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