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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
共 6 則
函釋命中
兩造屬承攬關係之當事人,並無僱傭關係,自不得持承攬契約辦理失業 認定,申請失業給付
發文 101.03.03
關於兩造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簽訂之信託契約,因不符合信託法第 1 條 規定「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要件,應
發文 98.10.14
關於兩造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簽訂之信託契約,因不符合信託法第 1 條 規定「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要件,應非屬信託法上 所稱之信託之疑義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22 條、民法第 92、93 條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 理辦法第 43 條,薪資表所載費用項目及金額若係由外國人本人自由意思 作成,且雇主與外國人兩造不論係於國內或國外協議約訂,其內容未牴觸 工資切結書,尚無違法
發文 97.07.21
公私場所不論是以購置或租賃方式設置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者,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九條或第十二條規定,均以該公私場所為規範對象,至該公私場所與出租人(飲水機業者)間簽訂之租賃與維護契約,約定飲水機業者應負之法律責任,屬兩造間之契約行為
發文 87.05.16
貴公司函請釋示如公私場所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係以租賃方 式取得設備,所有權屬出租人,則「飲用水管理條例」是約束出租人或承 租人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關於召開建築爭議事件評審委員會是否必須通知兩造當事人列席一案,復請查照。
發文 77.05.03
兩造公司之董事長同屬一人即為因故不能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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