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式計畫
屬於行政計畫的1種,是指對相對人具有法律上拘束力,且依計畫所涉及的範圍和事項,有時會拘束公行政,有時則會同時拘束一般人民,並使其負擔一定的義務。 例如:都市計畫法規定的都市計畫、區域計畫法規定的區域計畫。
同時履行抗辯權
因契約互負債務的當事人,在他方當事人未為對待給付前,得拒絕自己給付的權利(民法第264條第1項前段)。例如甲向乙買車,甲未給付車款,乙可以拒絕交車;乙未交車前,甲也可以拒絕給付車款,可理解為當事人有主張「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權利。
減俸
「減俸」依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為該法所定公務員懲戒處分之一種,依同法第16條規定:「減俸,依受懲戒人現職之月俸(薪)減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支給;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自減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揆諸
依據
收受回扣罪
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3 款就公務員建築或經辦公用 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特別嚴予規範。所謂「回扣」,係指該公務員與對方約定,就應給付之建築材料費或工程價款中,提取一定比率或扣取其中一部分,圖為自己或其他第三人不法利益。
構成要件故意
包括「認知」與「意欲」。「認知」,指對行為、因果關係及結果等客觀構成要件要素之實現有所認識;「意欲」,指行為人心理上希望構成要件實現或結果發生的態度。如行為人認知以刀刺入被害人心臟將致其死亡,心理上也希望結果發生,即具殺人罪之構成要件故意。
並無可採
一般係法院表示對於某項陳述、證據或論述,不足採用或引用的意思。
帝王條款
法律領域中的基本原則,在解釋法律時不能違反。比如說刑事法律中的「無罪推定原則」、民事法律中的「誠實信用原則」等。
主觀構成要件
係指行為人對於犯罪結果發生的內心意欲或懈怠疏忽。主觀構成要件是關於犯罪行為人的內心要素之「故意、過失」,或對於特定犯罪所有的內心「意圖」。
法定期間
由法律直接規定的期間,稱作「法定期間」。例如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期間原則為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