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壢簡易庭 99 年度壢簡字第 954 號 民事簡易判決案由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 中壢簡易庭 100 年度壢勞簡字第 6 號 民事簡易判決案由請求給付資遣費事件
- 中壢簡易庭 99 年度壢簡字第 581 號 民事簡易判決案由求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在等事件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100 年度鑑字第 11936 號 議決書案由違法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100 年度鑑字第 11942 號 議決書案由違法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100 年度鑑字第 11921 號 議決書案由違法失職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100 年度鑑字第 11894 號 議決書案由違法失職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100 年度鑑字第 11895 號 議決書案由違法失職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100 年度鑑字第 11874 號 議決書案由違法
- 中壢簡易庭 99 年度壢簡字第 726 號 民事簡易判決案由損害賠償事件
- 中壢簡易庭 99 年度壢小字第 87 號 民事判決案由返還訂金事件
- 中壢簡易庭 99 年度壢簡字第 162 號 民事簡易判決案由損害賠償事件
- 中壢簡易庭 98 年度壢勞小字第 7 號 民事判決案由給付薪資事件
- 中壢簡易庭 97 年度壢簡字第 907 號 民事簡易判決案由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
- 中壢簡易庭 97 年度壢簡字第 1127 號 民事簡易判決案由請求調解無效事件
- 中壢簡易庭 97 年度壢簡字第 1236 號 民事簡易判決案由履行契約事件
- 中壢簡易庭 97 年度壢勞簡字第 12 號 民事簡易判決案由給付薪資
- 中壢簡易庭 97 年度壢簡字第 715 號 民事簡易判決案由請求給付違約金等事件
- 中壢簡易庭 97 年度壢簡字第 655 號 民事簡易判決案由損害賠償事件
- 中壢簡易庭 97 年度壢簡字第 532 號 民事簡易判決案由履行契約
- 中壢簡易庭 96 年度壢簡字第 634 號 民事簡易判決案由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 中壢簡易庭 97 年度壢小字第 428 號 民事判決案由清償現金卡消費款
- 中壢簡易庭 97 年度壢小字第 408 號 民事判決案由損害賠償
- 中壢簡易庭 96 年度壢簡字第 334 號 民事簡易判決案由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 中壢簡易庭 95 年度壢簡字第 1183 號 民事簡易判決案由給付會款
囑託訊問
證人所在地不在法院轄區的話,審判長或檢察官可以開拘票請該地的法官、檢察官幫忙訊問證人。這種情形就稱為囑託訊問。
再議
是告訴人不服檢察官對被告作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或被告不服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時的一種救濟途徑。
訴訟擔當
非實體法上權利義務歸屬主體之第三人,基於訴訟上之目的,在一定要件下,以自己名義為當事人,對於他人之實體法上權利義務進行訴訟。訴訟擔當可以分為兩種,一種為「法定訴訟擔當」,是指依法律之規定,由第三人以自己名義為他人進行訴訟(例如:破產管理人就有關破產財團的訴訟為當事人、遺產管理人就有關遺產的訴訟為當事人),另一種則為「意定訴訟擔當」,是指多數有共同利益之當事人,選定其中一人或數人,為選定人與被選定人全體進行訴訟(民事訴訟法第41條)。
賭博罪
指表示提供賄賂或不正利益,以期對方接受之意,相關規定例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聚合犯
二人以上朝同一目標共同參與犯罪之實施者,謂之「聚合犯」。
合作式父母
夫妻離婚後,仍然是孩子的爸爸媽媽,為了孩子好,在照顧子女的事情上,離婚的夫妻仍然要互助合作,不要互相攻擊、抵制,這就叫合作式父母。
傳聞法則
被告以外之人在法院審判外的陳述,因為不是在法庭內為之,與刑事訴訟直接審理及言詞審理不符,原則上不被認為有證據能力,這個原則稱為傳聞法則。但也不是全部傳聞證據都沒有證據能力,我國刑事訴訟法定有數條例外認有證據能力的規定。
共益
對大家都有利
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
當事人實際上並沒有起訴或聲請調解,但在一定情形下,在法律上把它當作(視為)是起訴或聲請調解。 舉例而言,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核發支付命令,但如果債務人依法聲明異議(民事訴訟法第516條第1項),支付命令在異議範圍內就失其效力(同法第519條第1項)。此種情形下,債權人雖然只有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並沒有起訴或聲請調解,但如果支付命令的請求屬於同法第403條第1項的強制調解事件(例如:請求金額在新台幣50萬元以下),支付命令的聲請就「視為聲請調解」,若不屬於強制調解事件,支付命令的聲請就「視為起訴」。
可歸責於原告
應當由原告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