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益信託
信託是指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的法律關係。受益人因信託之成立而享有信託利益,對於受託人有信託利益給付請求權。若受益人並非委託人本人而為第三人,即為「他益信託」。
公益訴訟
公益訴訟是基於公益而提起的訴訟,而不是因為自己主觀權利受侵害,所以又稱為「客觀訴訟」或「民眾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9條規定:「人民為維護公益,就無關自己權利及法律上利益之事項,對於行政機關之違法行為,得提起行政訴訟。但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因此,提起公益訴訟須以「法律有特別規定」為條件,例如廢棄物清理法第72條第1項規定:「公私場所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授權訂定之相關命令,而主管機關疏於執行時,受害人民或公益團體得敘明疏於執行之具體內容,以書面告知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於書面告知送達之日起60日內仍未依法執行者,受害人民或公益團體得以該主管機關為被告,對其怠於執行職務之行為,直接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其執行。」其中關於公益團體起訴部分,就是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公益訴訟。
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多指在買賣契約或承攬契約中,為防止賣方或承攬人未依約履行,並彌補可能造成買方或定作人經濟損失,約定由賣方、承攬人提供總價款或工程造價一定比例的金額給買方或定作人,作為賣方、承攬人會依契約約定履行之擔保,除提供現金外,亦常見以交付銀行本票、或以定存單設定質押或提供銀行開立之保證金保證書等形式作為履約保證金。當事人多約定於契約履行完畢後一定期間內,如無其他賠償責任,即允許賣方或承攬人取回。
破綻主義
如果兩個人結婚之後,感情變差,事實上已經沒有辦法維持共同的婚姻生活,就是婚姻出現破綻。所謂的「破綻主義」,就是只要婚姻出現破綻,不論這個破綻是誰造成的,兩邊都可以請求離婚。 我國不採純粹的破綻主義,必須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法官才會判准離婚。
辨識能力
涉及刑法第19條關於行為刑事責任能力之規定,係指行為人於「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生理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之能力(學理上稱「辨識能力」),欠缺或顯著減低之心理結果。
公然侮辱
在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或共聞之狀況下,以使人難堪為目的,而以言語、文字、動作或圖畫,抽象或籠統地辱罵,因而對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有的人格和地位,達到得以貶低或損害其評價的程度。 規定於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第2項)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覆反詰問
指對詰問人於覆主詰問時所問的問題或證人的回答,以反詰問的方式再去問證人,以得到反駁或澄清的效果。
非特
就是「不但」、「不但是」的意思。
確認證明書
如果是裁定「確定證明書」,請參考「家事裁定確定證明書」的解釋。
犯罪所得
因為違法行為所得、其變得之物或財產上利益及其孳息。如貪污犯收受之賄款、竊盜犯變賣贓物所得之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