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5年度單聲沒字第14號刑事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單聲沒字第14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馨尹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113年度調偵字第321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單聲沒字第14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馨尹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113年度調偵字第321
理由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康碩峰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下稱橋頭地檢署)檢察官以110年度偵字第8209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扣案如附表編號1-25所示之物
四、經查,被告侯懷閔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3年度偵字第15838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有該緩起訴處分書在卷可參。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單聲沒字第18號聲請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利秀梅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112年度偵字第12236號)
理由一、原裁定意旨略以:抗告人即被告楊翔富(下稱被告)因違反商標法等案件,經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2年度偵字第20727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
二、被告A4被訴部分:訊據被告A4於偵查中矢口否認有何違反商標法之主觀犯意。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智簡字第2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惠玲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
二、核被告A01所為,係違反商標法第97條後段之透過網路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嫌。扣案之上開仿冒商標商品及被告犯罪所得,均請依法宣告沒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4年度士簡字第1294號聲請人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瑞美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智簡字第1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尚傑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智簡字第3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劉宗益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並考量被告前有詐欺、違反商標法等前科,但無相類竊盜前科之素行,有法院前案紀錄表為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5年度智易字第2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柔文選任辯護人曾建豪律師(法扶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
三、經查:㈠被告可預見將其所申設之手機門號借予他人使用,可能幫助他人遂行犯罪,竟仍不違背其本意,而基於幫助違反商標法之不確定故意,將其向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申設之門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中智簡字第4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曾迦淵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4年度智易字第55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何昭瑢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續
是以,系爭商標之註冊已違反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0款規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5年度單聲沒字第15號公訴人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鈞婷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單獨聲請宣告沒收(114
理由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汪娜瑩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下稱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以113年度偵字第10318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
理由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吳耿興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下稱彰化地檢署)以113年度偵字第10800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