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97.04.09
法院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選任法人為監督人管理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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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一日施行。
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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