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90.02.01

內政部發給國籍許可證書規則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條號直達點條號跳到條文,懸停看白話小標
3開分頁 ›
陳由國內各地方機關,轉請歸化,或喪失國籍,或回復國籍者,其許可證書,由本部送經各該機關給領,其由駐外使領館轉請者,其許可證書,由本部函送外交部,轉發各該使領館給領。
6開分頁 ›
既領許可證書如有遺失損壞等情事准其陳明事由出具申請書及保證書,申請原請轉之地方機關或使領館轉請內政部補發,其程序及證書工本費像片等均應比照前三條之規定辦理。
7開分頁 ›
凡依國籍法第二條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各款,取得國籍暨依國籍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第三各款,喪失國籍申請備案者每人應於具申請書時陳送像片一張,由部註冊並抄登總統府公報不另發給國籍許可證書。 前項取得國籍者得由居住所在地之地方政府發給國民身份證,其有居住國外者由該管使領館發給旅外僑民國籍證明書。
9開分頁 ›
既領歸化或回復國籍之許證書復申請喪失國籍者,或既領喪失國籍之許可證書復申請回復國籍者均須將原領證書繳由原請轉地方機關或使領館轉部核銷。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內政部發給國籍許可證書規則全文共 10 條,最新異動日為 90.02.01,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