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油料之購入、消耗、結存,均應於次月五日以前,造具月報表報核。
根據「事務管理規則第191條」的規定,每月油料的購入、消耗、結存必須在次月的前五日完成月報表的製作和核對。這意味著在每月的前五日之前,必須完成對上個月油料購入、消耗和結存的記錄和統計工作,並製作出月報表來進行報核。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舉例來說,如果是一家加油站,每月必須記錄進貨的油料數量、銷售的油料數量以及月底的油料結存數量。在次月的前五日之前,必須依據這些數據製作月報表,並進行核對,確保資料的準確性。這樣一來,加油站就能夠及時了解油料的進出狀況,並進行相應的管理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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