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 第 53 條(證人、鑑定人之費用)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證人或鑑定人得向行政機關請求法定之日費及旅費,鑑定人並得請求相當之報酬。
- 前項費用及報酬,得請求行政機關預行酌給之。
- 第一項費用,除法規另有規定外,其標準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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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證人或鑑定人得「向行政機關」請求「法定之日費及旅費」,鑑定人並得請求🌂相當之報酬。
II 前項費用及報酬,得請求行政機關🌂預行酌給(避免證人或鑑定人因無力墊付費用或鑑定報酬,而不能到場或鑑定)之。
III 第一項費用,除法規另有規定外,其標準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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