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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檔案法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2. 違反第十二條之銷毀程序而銷毀檔案者,亦同。
  3. 違反第十三條之規定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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