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公務員懲戒法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減俸,依受懲戒人現職之月俸(薪)減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支給;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自減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公務員懲戒法 第16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wei1217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1減俸:現職之月俸(薪)減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支給,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一年內不得晉敘。 2逾五年者,不得予以懲戒。
mmoooonn
2 years ago
高普初考
❗️10%~20% ❗️六個月~三年 ❗️一年內不得晉敘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