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57

快速跳轉
  1. 1.主任商業調查官監督該室事務。
  2. 2.商業調查官執行職務應受庭長、法官之指揮監督。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第57條,該條共有2項規定: 1. 主任商業調查官監督該室事務:這表示主任商業調查官負責監督該室的事務運作,確保順利執行和遵守相關法規。 2. 商業調查官執行職務應受庭長、法官之指揮監督:這表示商業調查官在執行職務時應受到庭長和法官的指揮和監督,以確保其工作符合法律規定和程序要求。 這些規定確保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的運作有效且符合法律規定。可以透過這些規定建立良好的管理和指揮結構,確保整個機構的運作和調查工作都能夠順利進行。 參考資料: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P0110061)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第 57 條規定:「主任商業調查官監督該室事務。商業調查官執行職務應受庭長、法官之指揮監督。」(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第 5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