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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自治法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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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得召集里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其實施辦法由市政府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直轄市自治法第36條規定,里得召集里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的實施辦法由市政府制定。根據這條法條,直轄市政府有權制定相關規定,以行使里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的召集權。具體的實施辦法可能會根據各直轄市的需求和特定情況而有所不同。根據最新資料,我找到了臺北市政府所制定的「臺北市里民大會實施要點」,內容包括里民大會的目的、程序、召集與會方式、相關費用的補助等等。這個資料可以作為參考,來了解直轄市實施里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的具體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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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自治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直轄市自治法第 36 條規定:「里得召集里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其實施辦法由市政府定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直轄市自治法第 3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