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15 條
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外國法人分支機構,其內部事項依中華民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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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15 條規定,依台灣法律設立的外國法人分支機構,其內部事項適用中華民國法律,與母公司事項依母國法分工。
Q · 外商在台灣的分公司,內部的事該用哪國法律判斷?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15 條,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外國法人分支機構,其內部事項(如分公司經理的代表權範圍、內部組織、分公司章程運作)適用中華民國法律,不能直接套用母國法律或母公司全球章程。本條與第 14 條(母公司本身內部事項依其本國法)形成分工,是 2010 年全文修正時新增,填補實務上長年的灰色地帶。
白話解讀
外商在台灣開分公司,看起來是同一家公司,法律上卻有兩個身體:母公司是外國法人,照母國法律走(第14條);但分公司是依台灣法律設立的分支機構,內部事項照台灣法律走。這條 2010 年才加進來的條文,把實務上很多人搞錯的灰色地帶寫死。為什麼重要?因為當你跟外商分公司打交道時,分公司經理的代表權範圍、分公司內部的組織架構、分公司本身章程運作的方式,這些問題不能拿母國法律來套,要看台灣法律。母公司怎麼選董事是母國的事,分公司有沒有授權給某人代表台灣業務,是台灣的事。搞混這條的後果:你以為照母國規矩走是穩的,台灣法院不認帳。
法律定性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15 條為外國法人分支機構的特別準據法規範: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外國法人分支機構,其內部事項(代表權範圍、內部組織、章程運作等)適用中華民國法律,與母公司本身內部事項依其本國法(第 14 條)形成切割。本條於 2010 年全文修正時新增,填補分支機構內部事項準據法的長年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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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跟外商的台灣分公司簽約出糾紛,法院會用哪國法律審?▾
看糾紛內容性質。如果是合約本身的解釋(屬於對外法律行為),依當事人約定或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20 條決定準據法。但如果爭議牽涉到分公司內部的代表權、組織授權、章程運作這類「分支機構本身內部事項」,依第 15 條就是適用台灣法律,不是母國法律。實務上律師常用的策略,是把爭點重新框架成「內部事項」或「對外行為」,看哪個對自己有利。
Q2外國公司在台灣分公司又不是獨立法人,為什麼還要單獨規定它的內部事項?▾
因為實務需要。分公司雖不是獨立法人(法律人格仍屬母公司),但分公司是在台灣依台灣法律設立的,內部組織和運作實際在台灣發生、由台灣員工執行。如果完全照母國法走,會導致分公司在台灣的日常運作必須參照陌生的母國規定,造成執行混亂與法律不確定性。本條 2010 年新增就是為了解決這個歷史灰色地帶。
Q3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15 條和第 14 條差在哪?▾
第 14 條規範外國法人本身內部事項(設立、性質、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依其本國法;第 15 條規範依台灣法設立的分支機構本身內部事項(代表權、內部組織、章程運作)依中華民國法律。同一家外商,兩套適用法律,依爭議性質切換。
Q4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15 條是什麼?▾
規定依台灣法設立的外國法人分支機構,其內部事項適用中華民國法律,是 2010 年新增的特別準據法規範。
Q5分支機構內部事項指哪些?▾
分公司經理的代表權範圍、分公司內部組織架構、分公司章程運作方式等,屬分支機構本身的內部運作。
Q6第 15 條和第 14 條差在哪?▾
第 14 條母公司本身事項依母國法、第 15 條台灣分公司內部事項依台灣法,同一外商兩套法律依爭議性質切換。
Q7外商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為何內部事項單獨規定?▾
分公司雖無獨立法人格,但在台灣設立、由台灣員工執行運作,硬套陌生母國法會造成執行混亂,故 2010 年切割。
Q8外商分公司糾紛要怎麼判斷用哪國法?▾
先釐清爭議性質:分公司內部事項→台灣法(15條)、母公司本身事項→母國法(14條)、對外行為→行為準據法(20條以下)。
Q9怎麼主張分公司內部事項應適用台灣法?▾
把爭點獨立切出為「分支機構內部事項」,援引第 15 條請求法院依中華民國法律審理代表權、組織、章程爭議。
Q10對方拿母公司全球章程壓我,怎麼反擊?▾
主張該爭議屬分公司內部事項,依第 15 條適用台灣法,母公司章程不當然拘束分公司在台運作。
Q11簽約時怎麼降低事後準據法爭議?▾
若涉及分公司代表權或組織授權,於合約明確援引第 15 條主張依台灣法判斷,減少對方援引母國章程逃責空間。
Q12第 15 條 vs 第 14 條哪個適用我的案子?▾
看爭議主體:母公司本身(設立、性質、能力)走 14 條母國法;台灣分公司本身內部運作走 15 條台灣法。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面向 | 第14條(母公司事項) | 第15條(分公司內部事項) |
|---|---|---|
| 適用對象 | 外國法人本身內部事項 | 依台灣法設立之分支機構內部事項 |
| 準據法 | 依母國法(其本國法) | 依中華民國法律 |
| 典型爭點 | 母公司設立、性質、權利能力、行為能力 | 分公司代表權、內部組織、章程運作 |
| 立法時點 | 原則性規定 | 2010 年全文修正新增的特別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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