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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費用法
第 28 條
(出差費)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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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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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
及執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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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之食、宿、舟、車費,由各高等法院按照各該地方交通及生活情形,分別等差,擬定規則,報請司法院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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