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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法 第 138 條(假處分裁定之送達)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假處分裁定,係命令或禁止債務人為一定行為者,執行法院應將該裁定送達於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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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999
16 days ago
司法類科
例如禁止董事行使董事職權,是給付處分,並非形成處分。於價務人違反時,仍須準用§129之規定處怠金。因給付之內容包括不作為義務在內。p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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