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第 98 條(命給付家庭生活費用應審酌之事項)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法院命給付家庭生活費、扶養費或贍養費之負擔或分擔,得審酌關係人所為之約定內容等一切情況,定給付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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