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佈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消息,足以妨害治安或搖動人心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懲治叛亂條例第6條,散佈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消息,若該行為足以妨害治安或搖動人心,將處以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此法條,被告若散佈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消息,需要對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看是否妨害了治安或搖動了人心。且懲罰程度較為嚴厲,可能處以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參考資料:懲治叛亂條例(最新修正時間:2013年11月21日),網址: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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