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章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15 第 二 節 法院處理個人資料之注意事項 §19 第 三 節 個人資料之對外提供、於審理案件目的以外之利用及其注意事項 §22
第 四 章 個人資料之保管及安全維護 §33 第 一 節 個人資料保管及安全維護之基本原則 §33 第 二 節 記載個人資料文書之保管方式 §36
第 五 章 人員及組織之安全維護機制、教育訓練與資安事故之處理 §46 第 六 章 個人資料保護之決策及執行單位 §51 第 七 章 司法院暨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之權責 §56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