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 28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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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287條,當事人、辯護人或輔佐人於裁判確定後可以聲請閱覽第二百八十五條之評議意見單。然而,如果法院認為閱覽內容可能直接或間接識別國民法官身分,法院可以限制閱覽該部分資料。該項法條中未提及具體的範例,以便在該參考文件中找到更多關於國民法官評議意見單的資訊。
- 辯護人名詞
- 輔佐人名詞
- 裁判名詞
- 第二百八十五條條文
- 國民法官名詞
-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 285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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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