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民大會決議事項與現行法令牴觸者無效。
根據鄉鎮組織暫行條例第 48 條,如果鄉鎮組織的保民大會的決議事項與現行法令相牴觸,則該決議無效。這意味著保民大會的決議必須符合現行的法律規定,否則將被視為無效。舉例來說,如果保民大會決議違反了土地法的相關規定,則該決議將被視為無效。在這種情況下,相關當事人可以透過司法程序來挑戰該保民大會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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