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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組織暫行條例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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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設戶長會議,由本甲各戶之戶長組織之。戶長有事故,不能出席時,應派一人代表出席。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鄉鎮組織暫行條例第63條,戶長會議是由本甲各戶的戶長組織而成。當戶長因事故而不能出席時,應派一人代表出席。這意味著戶長會議的成員是由各戶的戶長組成,並且若戶長無法出席,則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出席。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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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組織暫行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鄉鎮組織暫行條例第 63 條規定:「甲設戶長會議,由本甲各戶之戶長組織之。戶長有事故,不能出席時,應派一人代表出席。」(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鄉鎮組織暫行條例第 6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