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10

快速跳轉
  1. 1.選舉人名冊確定後,戶政機關應填造選舉人人數統計表,送由鄉(鎮、市、區)公所轉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依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款規定於投票日三日前公告選舉人人數。
  2. 2.在工作地投票之選舉人人數,由工作地之戶政機關併入工作地之選舉人人數內計算,戶籍地之戶政機關不予計算。
  3. 3.戶政機關應依據確定之選舉人名冊編造投票通知單,送由鄉(鎮、市、區)公所於投票日二日前分送選舉區內各戶。但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投票通知單,選舉人有指定國內代收人者,寄交指定代收人;未指定代收人者,留存原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備供領取。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10條,需要進行以下解釋: 1. 根據本條第1款,當選舉人名冊確定後,戶政機關應填造選舉人人數統計表,並將其送至鄉(鎮、市、區)公所,再由公所轉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依照本法第34條第5款的規定,在投票日的前3天公告選舉人人數。 2. 依照本條第2款,工作地投票的選舉人人數應合併入工作地的選舉人人數中計算,而不應由戶籍地的戶政機關計算。 3. 根據本條第3款,戶政機關應根據確定的選舉人名冊編造投票通知單,並將其送至鄉(鎮、市、區)公所。在投票日的前2天,公所將投票通知單分送至選舉區內的各戶。然而,對於返國行使選舉權的選舉人,如果他們有指定國內代收人,則投票通知單會寄給指定的代收人。如果他們未指定代收人,則投票通知單將留存在原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供選舉人親自領取。 範例:依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當戶政機關確定了選舉人名冊後,他們填造了一份選舉人人數統計表,並將其送給鄉(鎮、市、區)公所。公所再將這份統計表轉交給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依法規定在投票日的前3天公告選舉人人數。同時,根據選舉人名冊,戶政機關編造了投票通知單,並在投票日的前2天,由鄉(鎮、市、區)公所分送給選舉區內的各戶。如果有選舉人返國行使選舉權並指定代收人,投票通知單會寄給該代收人,否則將保留在原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供選舉人親自領取。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規定:「選舉人名冊確定後,戶政機關應填造選舉人人數統計表,送由鄉(鎮、市、區)公所轉報直轄市、縣(市)選…」(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