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 3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投票所、開票所置主任管理員一人,管理員三人至十四人,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依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派充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