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本法第十條所定辦理選舉、罷免期間,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規定之。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 5 條》,辦理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期間是由中央選舉委員會進行規定的。具體的期間規定需要參考相應的選舉法規或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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