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 第 7 條
快速跳轉
歸化測試每題五分,總分一百分,合格分數如下: 一、依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申請歸化者:總分七十分以上。 二、依本法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五條申請歸化者:總分六十分以上。 三、依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五條申請歸化,且年滿六十五歲者:總分五十分以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第7條的規定,歸化測試的合格分數標準如下: 1. 若申請歸化者依據該法第3條第1項申請,則總分需達到70分以上。 2. 若申請歸化者依據該法第4條第1項或第5條申請,則總分需達到60分以上。 3. 若申請歸化者同時符合該法第3條第1項、第4條第1項或第5條的條件,且年滿65歲以上,則總分需達到50分以上。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申請歸化的人根據第3條第1項申請,並在歸化測試中總分為75分,則符合合格標準,可以繼續進行歸化程序。參考資料:《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
- 第三條第一項條文
- 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五條條文
- 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五條條文
- 國籍法 第 3 條條文
- 國籍法 第 4 條條文
- 國籍法 第 5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