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團體法 第 39 條(社會團體之定義)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社會團體係以推展文化、學術、醫療、衛生、宗教、慈善、體育、聯誼、社會服務或其他以公益為目的,由個人或團體組成之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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