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聯社社股金額。每股銀元□元 (至少二元至多五十元) 。每社員社認購□股 (至少一股) 。入社後得隨時添認社股,但至多不得超過股金總額百分之二十。
省、縣、市合作社聯合社章程準則第 12 條規定了該聯合社的社股金額和每個社員的社股認購數量。根據該條款,每股的金額在一元到五十元之間(以銀元為單位)。每位社員至少需要認購一股社股,並且入社後可以隨時增加社股數量,但增加的數量不得超過股金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參考資料: 省、縣、市合作社聯合社章程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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