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出業同業公會執行委員、監察委員及其他職員或其會員之負責人,對於法令禁止輸出之貨物私自輸出者,依各該法令處罰。
根據輸出業同業公會法第60條,輸出業同業公會執行委員、監察委員及其他職員或其會員之負責人,對於法令禁止輸出之貨物私自輸出者,應依照相關法令規定進行處罰。 參考資料: 輸出業同業公會法第6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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