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 第 3 條
快速跳轉
適用公約規定之法規及行政措施,應參照公約意旨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公約之解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3條的規定,適用公約規定的法規及行政措施,應參照公約的意旨以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公約的解釋。這意味著在制定和實施相關法律和政策時,應參考公約的目的和原則,並參考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公約的解釋。 例如,如果在制定兒童保護法規時,遇到了尚未明確規定的問題,政府可以參考公約內的原則和目標,以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相關條款的解釋,來指導其制定和實施相關法規。這有助於確保國內法律和政策符合國際兒童權利標準的要求。
相關函釋 3 則
立法沿革 1 版
(1030520 制定)
適用公約規定之法規及行政措施,應參照公約意旨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公約之解釋。
立法理由適用公約規定之法規及行政措施,應參照公約意旨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公約之解釋,包括一般性意見、總結意見及決議等,以確保公約之落實。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1030520 制定)
適用公約規定之法規及行政措施,應參照公約意旨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公約之解釋,包括一般性意見、總結意見及決議等,以確保公約之落實。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