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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土地法 第 245 條(改良物遷移費(二))

因土地一部份之征收而其改良物須全部遷移者,該改良物所有權人得請求給以全部之遷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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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依土地法第 245 條規定,因土地一部份徵收導致其改良物須全部遷移者,所有權人得請求給予全部之遷移費。

Q · 土地被徵收一部分,但房子整棟要拆,能拿全部遷移費嗎?

依土地法第 245 條,因土地一部份之徵收致其改良物須全部遷移者,該改良物所有權人得請求給予全部之遷移費。關鍵要件有二:一、土地僅為部分徵收;二、改良物(建物、設施、農作)因結構或功能上必須全部遷移。實務上必須證明剩餘部分無法獨立使用,建議以結構技師或建築師專業評估報告作為主要證據。

白話解讀

政府徵收你的地,但只徵收一半。問題來了:你蓋在地上的房子、工廠、倉庫,剩下那一半根本撐不住,整棟必須拆。這時候你能拿到的不是「半棟的拆遷費」,是整棟的遷移費。這條 245 條就是為這種情況存在的。很多人面對徵收時會被「只徵收部分土地」這句話安撫,覺得「還剩一半可以用」。但土地剩一半不代表房子也剩一半,建築物是整體結構,截斷一部分等於整體報廢。如果不知道有這條,你可能會在補償協議書上看到「按徵收面積比例計算遷移費」就簽下去,等於自願放棄了一半的補償金。

法律定性

土地法第 245 條規範部分徵收情境下改良物補償的特別請求權:當土地僅一部分被徵收,但其上之改良物(建物、工作物、農作物等)因結構或功能上必須全部遷移時,所有權人得請求給予全部遷移費,而非按徵收面積比例計算。本條建立改良物以「整體性」為補償基準的原則,與一般按面積比例計算的補償規則形成關鍵差異,是公益徵收與私人財產完整性間的平衡裝置。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改良物類型建物總樓地板面積(平方公尺)徵收土地面積(平方公尺)建物所在地行政區剩餘部分能否獨立使用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我家的土地只被徵收一小塊,但房子整個必須拆,能拿全部遷移費嗎?

可以,這就是土地法第 245 條的核心適用情境。關鍵是要證明「改良物須全部遷移」,也就是剩下的部分結構上、功能上無法獨立使用。實務操作上應主動主張並附上專業技師評估報告,否則機關通常會用「按徵收面積比例計算」的方式給付。

Q2什麼叫「改良物」?只有房子算嗎?

改良物泛指土地上的建物、工作物、農作物、設施等所有人為改良。鐵皮工廠、果園的灌溉系統、養殖池、廠房機台基礎都算。土地徵收條例第 5 條和第 31 條對此有更詳細的定義。補償清單應逐項列舉避免遺漏。

Q3全部遷移費的金額怎麼算?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31 條規定,建築改良物之補償費,按徵收當期該建築改良物之重建價格估定。也就是「重建一棟一樣的要花多少錢」,不是「現在這棟值多少錢」。折舊不應扣得太重,因為遷移後須花重建成本重新建造。

Q4土地法第 245 條是什麼?

規範部分徵收下,當改良物因結構或功能必須全部遷移時,所有權人可請求全部遷移費(不按面積比例計算)的特別請求權,是大陸法系徵收補償理論在台灣土地法的具體化。

Q5什麼叫「改良物全部遷移」?

改良物(建物、工作物、設施、農作物)因結構上必須整體拆除或功能上無法在剩餘土地獨立存在的狀態。例如樑柱跨越徵收線、機台基礎被切斷、營業動線被阻斷等。

Q6什麼是「全部遷移費」?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31 條按建築改良物之重建價格估定的完整遷移補償,不扣減徵收以外部分的價值,是相對於「按面積比例計算」遷移費的特別補償型態。

Q7部分徵收和全部徵收差在哪?

部分徵收僅取得土地之一部分所有權,全部徵收則取得整塊土地。部分徵收常引發「剩餘部分能否獨立使用」的補償爭議,正是土地法第 245 條要解決的核心問題。

Q8怎麼證明改良物須全部遷移?

自費委請結構技師或建築師出具書面評估報告,內容涵蓋:結構樑柱位置分析、剩餘部分承重能力、原有功能(住宅/營業/生產)能否獨立維持、修繕成本與重建成本比較。

Q9全部遷移費怎麼計算?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31 條按建築改良物之重建價格估定,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內政部公告查估標準訂定。重建價格反映重新建造同等規模建物的實際成本,不是市場現值或公告現值。

Q10收到徵收公告該做什麼?

先別簽任何協議書。第一步請技師評估剩餘部分能否獨立使用,第二步於公告 30 日內向徵收機關書面主張,第三步若機關不採納則 30 日內提訴願,必要時提行政訴訟。

Q11怎麼跟徵收機關談全部遷移費?

正式書面申請(不要口頭談判)+ 引用土地法第 245 條與土地徵收條例第 31 條 + 附技師評估報告 + 列明全部遷移費與比例遷移費差額。談判槓桿在「機關不採納時必須舉證反駁技師報告」。

Q12土地法 245 vs 土地徵收條例 31 哪個適用?

土地徵收條例為特別法優先適用於補償計算標準,但土地法第 245 條的全部遷移費請求權仍是補償體系的基礎請求權。實務上兩條並用:依 245 條主張請求權,依 31 條計算金額。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土地法第 245 條土地徵收條例第 31 條土地法第 238 條(一併徵收)
適用情境土地部分徵收,改良物須全部遷移建築改良物徵收補償一般規定剩餘土地過小或畸零無法使用
計算基礎全部遷移費(不按面積比例)按重建價格估定剩餘土地及改良物一併補償
舉證重點證明剩餘部分無法獨立使用按公告查估標準證明土地畸零無法獨立使用
主張時機徵收公告 30 日內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審議前徵收公告期間或公告期滿後 30 日內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土地収用法第 71 条(建物等の移転料)+ 公共用地の取得に伴う損失補償基準要綱第 28-30 条
🇰🇷 韓國공익사업을 위한 토지 등의 취득 및 보상에 관한 법률 제 75 조(건축물 등 물건에 대한 보상)
🇨🇳 中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17 条(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 48 条
🇩🇪 德國BauGB § 96(Entschädigung für andere Vermögensnachteile)+ § 89 BauGB(Entschädigung bei Teilenteignung)
🇫🇷 法國Code de l'expropriation pour cause d'utilité publique articles L. 321-1 et suivants(indemnités accessoires et de remploi)
🇺🇸 美國Uniform Relocation Assistance and Real Property Acquisition Policies Act, 42 U.S.C. § 4621 et s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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