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上量距法計算面積,其宗地二次計算之較差適用第一百五十七條之規定,並取其平均值。
根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159條的規定,使用圖上量距法來計算面積時,宗地進行二次計算時的較差需要適用第157條的規定,並且將這些較差值取平均。根據這些規定,量取各界址點圖上座標每點連續二次,其較差在圖上○‧二公厘以下者取其平均值。具體的數值計算方式可以參考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157條的相關規定。 參考資料: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中華民國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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