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87 條
- 1.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廢止其許可,註銷註冊登記證及公告之,並通知公司登記主管機關廢止其公司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 一、受託代辦移民業務時,協助當事人填寫、繳交不實證件,經司法機關有罪判決確定。 二、受託代辦移民業務,詐騙當事人,經司法機關有罪判決確定。 三、註冊登記證借與他人營業使用。 四、經勒令歇業。 五、因情事變更致不符第五十七條第一項各款所定經營許可要件,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
- 2.依第五十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經營移民業務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應註銷註冊登記證及公告之: 一、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一。 二、因情事變更致不符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經營移民業務要件,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
- 3.依第五十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經營移民業務者,第七十五條、第七十九條第二項、第八十六條第二項或前項規定之處分對象,除法人律師或法律事務所為法人外,於獨資、合署或合夥之律師或法律事務所,為其主持律師或負責營運管理之律師。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代辦移民業務的公司若協助造假、詐騙當事人判刑確定、借牌營業或經勒令歇業,移民署應廢止許可、註銷登記證並公告。
Q · 找的移民公司會在什麼情況被廢照?我的案子會受影響嗎?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87條第1項,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有五種情形應廢止許可、註銷註冊登記證並公告:協助填造不實證件經判刑確定、詐騙當事人經判刑確定、借牌營業、經勒令歇業、不符第57條經營要件經限期補正未補正。一旦廢照,正在辦理的案件常隨之卡死或作廢,已繳服務費須另循契約或侵權途徑追討,不會自動退還。
白話解讀
市場上有一種公司,專門幫你辦投資移民、依親、技術移民,收你幾十萬甚至上百萬服務費。你以為付了錢就把命運交給專業的人,但這條法律告訴你一件事:這些公司不是想倒就倒、想騙就騙,移民署握著一把可以直接「廢照」的刀。只要這間公司幫客戶填過假證件被法院判刑、詐騙客戶被判刑、或者把自己的註冊登記證借給別人掛牌營業,移民署不只廢止它的許可、註銷它的登記證,還會公告周知,並通知公司登記機關把整間公司的登記廢掉。對你來說,重點不在公司會不會被罰,而在於:簽約前你能不能查出這間公司是不是「正在被盯」或根本是借牌的空殼。律師事務所如果跨足代辦移民業務,同一套處分照樣套上去。
法律定性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87條為移民業務管理的廢照條款,規定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在協助填造不實證件、詐騙當事人、借牌營業、經勒令歇業,或不符經營許可要件經限期未補正等情形下,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許可、註銷註冊登記證並公告,並通知公司登記機關廢止公司登記。律師或法律事務所跨足代辦移民業務者,同受本條規範。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怎麼確認一間移民公司是不是合法的、有沒有被處分過?▾
到內政部移民署官網查詢合法移民業務機構名單,比對你簽約公司的名稱與註冊登記證號是否一致。依本條第三款,借牌營業是廢照事由,所以名字對不對是關鍵。除了查它現在合法,更要查它過去有沒有被公告廢止或勒令歇業的紀錄,曾被處分過的負責人換名字重開的情況並不少見。
Q2移民公司幫我補了一份資金證明,後來才知道是假的,我會有事嗎?▾
可能有。公司若被依第一項第一款協助填造不實證件判刑廢照,你作為文件名義人也可能涉及使用不實文件的責任,案件更會被撤銷。發現苗頭不對要立刻書面保留是公司主動提議造假的證據,例如對話紀錄,這在切割你個人責任時是救命的,事後口頭辯解幾乎沒有效力。
Q3公司被廢照了,我已經付的服務費能拿回來嗎?▾
廢照是行政處分,不會自動退你錢,退費要靠你另外依契約或侵權向公司請求。若公司是因詐騙當事人被判刑,那份刑事判決就是你求償的鐵證。公司被廢照常伴隨人去樓空,所以發現它被處分的當下要儘快聲請假扣押它的剩餘財產,動作慢一步可能什麼都扣不到。
Q4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是什麼?▾
領有移民署核發註冊登記證、受託辦理投資移民、依親、技術移民等業務並收取服務費的公司,受入出國及移民法管理。
Q5移民公司會在什麼情況被廢照?▾
協助填造不實證件或詐騙當事人經判刑確定、借牌營業、經勒令歇業、不符第57條經營要件經限期未補正,共五款。
Q6什麼叫借牌營業?▾
把自己的註冊登記證借給沒有許可的他人掛名營業,依第87條第1項第3款本身就是直接廢照事由。
Q7律師事務所辦移民業務也受第87條管嗎?▾
受。依第55條第1項但書經營移民業務的律師或法律事務所,違反前三款或不符要件時同樣註銷註冊登記證,處分對象為主持或負責營運的律師。
Q8怎麼查移民公司是不是合法的、有沒有被廢照?▾
到內政部移民署網站查合法移民業務機構名單,比對公司名稱與註冊登記證號是否一致,並查有無被公告廢止或勒令歇業的紀錄。
Q9移民公司用假文件坑我,我該怎麼辦?▾
保存契約、匯款紀錄、對話截圖,向警方或地檢署提告,等刑事判決確定後憑判決提民事求償,並向移民署與消保官申訴。
Q10移民公司被廢照後我已付的服務費怎麼追回?▾
廢照不會自動退費,須另依契約或侵權請求;公司常脫產,發現處分當下應儘快聲請假扣押其剩餘財產。
Q11怎麼證明是公司主動造假、不是我?▾
保留承辦人主動提議補件造假的書面或對話紀錄,事後口頭辯解幾乎無效,書面證據是切割個人責任的關鍵。
Q12第87條廢照 vs 第79條罰鍰差在哪?▾
第87條是市場除名(廢止許可+註銷登記證+廢止公司登記),第79條只是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公司仍可營業。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this_article | compared |
|---|---|---|
| 處分強度 | 第87條:廢止許可+註銷登記證+公告+廢止公司登記(市場除名) | 第79條:罰鍰並令限期改善(仍可營業) |
| 觸發門檻 | 協助造假/詐騙須判刑確定;借牌、勒令歇業、限期未補正 | 較輕微之違規行為 |
| 對消費者影響 | 公司被除名,進行中案件常作廢、退費困難 | 公司仍存續,案件多可續辦 |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