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土地管理規則12

快速跳轉

各機構奉核定取得典權、抵押權地上權永佃權及地役權等他項權利時,應依規定向該管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權利登記,並領取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執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土地管理規則第 12 條規定,各機構若取得典權、抵押權、地上權、永佃權及地役權等他項權利,必須按規定向地政事務所進行土地權利登記,並取得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執行管理。這意味著該規則要求擁有這些權利的機構,在適用的情況下,必須進行土地登記並取得相應的證明文件。根據我的專業知識,我無法提供與此特定法規相關的最新參考資料和具體範例。

  • 核定名詞
  • 抵押權名詞
  • 地上權名詞
  • 永佃權名詞
  • 他項權利證明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土地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土地管理規則第 12 條規定:「各機構奉核定取得典權、抵押權、地上權、永佃權及地役權等他項權利時,應依規定向該管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土地管理規則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