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聘任人員本人在職期間死亡,得比照相當軍階之軍職人員,按國軍官兵殮葬補助費支給標準,另給殮葬補助費。
國軍評價聘任人員管理準則第21條規定,如果評價聘任人員在職期間死亡,其殯葬補助費應按國軍官兵的殯葬補助標準,給予相應的補助金額。根據此規定,如果一位評價聘任人員在職期間過世,他的家屬可以申請國軍官兵殯葬補助,以支付適當的殯葬費用。具體的補助金額將根據國軍官兵的標準來確定。如果有一位評價聘任人員在職期間過世,他的家屬可以向相關單位申請殯葬補助費用。這條條款的相關範例或解釋則需要參考國軍相關的法規文件和軍事補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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