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服兵役,稱為禁役: 一、曾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者。 二、執行有期徒刑在監合計滿三年者。
- 經裁定感訓處分者,其感訓處分期間應計入前項第二款期間。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兵役法 第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