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鐵路軍事運輸作業規則38

快速跳轉

運輸署製印鐵運卡,按照鐵運計畫所核定預算數,先分配二分之一數量予各預算編造單位,餘以使用完畢之舊卡備文換發新卡,並由陸總部後勤司令部補給署印製國軍鐵運費付款憑單 (格式如附件五) ,以供各單位填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鐵路軍事運輸作業規則第 38 條,運輸署將製印鐵運卡,並按照鐵運計畫所核定的預算數量,分配給預算編列單位的二分之一數量,餘下的則使用完畢的舊卡備文換發新卡。此外,陸軍總司令部後勤司令部補給署也負責印製供國軍使用的鐵運費付款憑單,該憑單的格式可參考附件五。其中,各單位需使用這些鐵運卡和鐵運費付款憑單進行相應的填寫。

  • 核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鐵路軍事運輸作業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鐵路軍事運輸作業規則第 38 條規定:「運輸署製印鐵運卡,按照鐵運計畫所核定預算數,先分配二分之一數量予各預算編造單位,餘以使用完畢之舊…」(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鐵路軍事運輸作業規則第 3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