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鐵路軍事運輸作業規則4

快速跳轉

國軍官兵申請運輸之權責如下: 一、營或相當等級單位主官:六至四十九個人。 二、旅 (團) 或相當等級單位之主官:一個連以下。 三、師、獨立旅或相當等級單位之主官:一個營以下。 四、軍或相當等級單位之主官:一個旅 (團) 。 五、軍團或相當等級單位之主官:一個師 (獨立旅) 。 六、超過師級以上部隊或超越軍團防區者,須由軍團或相當等級單位填註奉准文號,始可申請運輸。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鐵路軍事運輸作業規則第4條,國軍官兵申請運輸的權責分別如下: 一、營或相當等級單位的主官可以申請運輸六至四十九個人。 二、旅(團)或相當等級單位的主官可以申請運輸一個連以及以下的人數。 三、師、獨立旅或相當等級單位的主官可以申請運輸一個營以及以下的人數。 四、軍或相當等級單位的主官可以申請運輸一個旅(團)的人數。 五、軍團或相當等級單位的主官可以申請運輸一個師(獨立旅)的人數。 六、若超過師級以上的部隊或超越軍團防區的情況,必須由軍團或相當等級單位填註奉准文號後,方可申請運輸。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營的主官想要申請運輸人員,就可以申請運輸六至四十九個人。又例如,如果一個旅的主官想要申請運輸人員,就可以申請運輸一個連以及連以下的人數。以上是根據鐵路軍事運輸作業規則第4條及相關法規所作的釋義,資料來源為《國防部軍事運輸命令集(106年12月修訂版)》。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鐵路軍事運輸作業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鐵路軍事運輸作業規則第 4 條規定:「國軍官兵申請運輸之權責如下: 一、營或相當等級單位主官:六至四十九個人。 二、旅 (團) 或相當…」(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鐵路軍事運輸作業規則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