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日及期間準用刑事訴訟法之規定。
根據提供的資訊,無法確定軍事審判法第87條的內容和解釋,因為上述內容中並未提及軍事審判法第87條的相關內容。
軍事法庭及軍事檢察官對外文書,除有特別規定外,以所隸之軍事審判機關之名義行之。但對於法定程序例行文件,得逕以軍法單位之名義行之。 軍法警察官對外文書,以其機關、部隊或學校之名義行之。
期日及期間準用刑事訴訟法之規定。
立法理由本條為原條文第九十六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軍事法庭及軍事檢察官對外文書,除有特別規定外,以所隸之軍事審判機關之名義行之。但對於法定程序例行文件,得逕以軍法單位之名義行之。 軍法警察官對外文書,以其機關、部隊或學校之名義行之。
本條為原條文第九十六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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