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禁用煙、酒。但年滿十八歲者,得許於指定之處所、時間吸煙。
根據軍事看守所管理規則第11條,被告在軍事看守所中禁止使用煙和酒。但年滿十八歲的人可以在指定的地點和時間內吸煙。該規則的目的是維護軍事設施的秩序和安全。例如,如果被告年滿十八歲,他可以在指定的休息時間內在指定的吸煙區域吸煙,以滿足其吸煙需求。然而,被告仍需遵守軍事看守所的管理規則和限制,以確保安全和秩序的維護。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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