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看守所警衛及看守所官兵,不論晝夜均應嚴密警衛及戒護,並由該管主動勤加查察,有必要時,得檢查出入者之衣服及攜帶物品。
根據軍事看守所管理規則第 21 條,軍事看守所的警衛和官兵在白天和晚上都必須嚴密警衛和戒護,並且他們有義務主動進行查察。在必要的情況下,他們可以檢查進出者的衣物和攜帶物品。 這項規定主要是為了確保軍事看守所的安全和秩序。軍事看守所是一個特殊的機構,通常用於監禁和管理軍事犯罪者,因此必須有嚴密的警衛和戒護。警衛和官兵可以進行檢查,以確保沒有非法物品進入看守所,並防止任何可能的破壞或逃脫行為。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看守所的安全和正常運作。 例如,如果有人進入軍事看守所並攜帶禁止物品,例如毒品或武器,警衛和官兵根據這項規定可以檢查他們的衣物和攜帶物品,並將非法物品沒收。這樣可以防止這些禁止物品進入看守所,減少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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