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 第 110 條
- 1.納稅義務人已依本法規定辦理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而對依本法規定應申報課稅之所得額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處以所漏稅額二倍以下之罰鍰。
- 2.納稅義務人未依本法規定自行辦理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而經稽徵機關調查,發現有依本法規定課稅之所得額者,除依法核定補徵應納稅額外,應照補徵稅額,處三倍以下之罰鍰。
- 3.營利事業因受獎勵免稅或營業虧損,致加計短漏之所得額後仍無應納稅額者,應就短漏之所得額依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之金額,分別依前二項之規定倍數處罰。但最高不得超過九萬元,最低不得少於四千五百元。
- 4.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之納稅義務人為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者,應就稽徵機關核定短漏之所得額依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之金額,分別依第一項及第二項之規定倍數處罰。
- 5.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致虛增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可抵減稅額者,處以所漏稅額或溢退稅額一倍以下之罰鍰: 一、未依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之抵減比率或上限金額計算可抵減稅額。 二、未依實際獲配股利或盈餘金額計算可抵減稅額。 三、無獲配股利或盈餘事實,虛報可抵減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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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所得稅法第110條規範漏報罰則:已申報漏報罰二倍以下,未申報被查獲罰三倍以下,虛增可抵減稅額罰一倍以下。
Q · 漏報所得會被罰多少錢?
依所得稅法第110條,分兩種情況:第一,已依法申報但漏報或短報,處所漏稅額二倍以下罰鍰;第二,未依法申報而經國稅局調查發現,除補徵應納稅額外,處補徵稅額三倍以下罰鍰。虧損企業漏報所得額仍須按稅率計算罰鍰,最高9萬元、最低4,500元。實務上初犯小額可依減免標準降至0.2倍。
白話解讀
每年五月報完稅,你以為事情結束了。其實國稅局的工作才剛開始。他們會花接下來一到兩年的時間交叉比對你的申報資料和各種扣繳憑單、銀行利息通報、股利發放紀錄。一旦發現你漏報了某筆收入,這條就啟動了。有申報但漏報,罰漏稅額的兩倍以下;完全沒申報被查到,補稅之外再罰三倍以下。這裡的「倍以下」不是裝飾,實務上初犯、金額小、態度好,國稅局會依減免標準打折,但倍數的天花板擺在那裡,就是要讓你知道最壞的情況有多壞。第五項是 107 年新增的,專門對付虛報股利抵減稅額的行為:你明明沒收到那麼多股利,卻灌大可抵減稅額來少繳稅,抓到就罰。
法律定性
所得稅法第110條為漏報短報所得之處罰條款,建立三層處罰架構:已申報漏報者罰二倍以下、未申報被查獲罰三倍以下、虛增股利可抵減稅額者罰一倍以下,為個人及營利事業所得稅違章核心處罰規範。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所得稅法第110條罰鍰怎麼算?▾
漏報稅額乘以倍數,二倍(已申報漏報)或三倍(未申報)以下,實務多依減免標準從低裁罰。
Q2漏報所得後主動補報還會被罰嗎?▾
在國稅局發函前主動補報補繳,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免罰,僅須加計利息。
Q3虧損企業漏報還要被罰嗎?▾
要。第三項規定虧損致無應納稅額者,仍按稅率計算金額處罰,最高9萬、最低4500元。
Q4國稅局多久後會查到漏報?▾
已申報案件核課期間5年,未申報案件7年,期間內隨時可能比對發現。
Q5被查到漏報能不繳罰款嗎?▾
可在30日內提復查申請爭執核定金額,若確有違章事實,罰款仍須繳但可爭取減免。
Q6海外所得沒申報會被罰嗎?▾
年度超過100萬須併入基本所得額,未申報透過CRS被查到,適用第二項三倍以下罰鍰。
Q7股利可抵減稅額算錯怎麼辦?▾
虛增的部分依第五項罰漏稅額一倍以下,發現後立刻主動更正可降低罰倍數。
Q8漏報罰鍰可以分期繳納嗎?▾
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申請分期,最長3年36期,須先繳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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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境 | 罰鍰倍數 | 核課期間 | 減免可能 | 主動補救窗口 |
|---|---|---|---|---|
| 已申報但漏報 | 所漏稅額2倍以下 | 5年 | 初犯小額可降至0.2倍 | 國稅局發函前可依48-1免罰 |
| 完全未申報被查獲 | 補徵稅額3倍以下 | 7年 | 態度配合可降至0.5倍 | 國稅局發函前可依48-1免罰 |
| 虧損企業漏報所得 | 依稅率計算(上限9萬下限4500) | 5年 | 視盈虧互抵影響裁量 | 國稅局發函前可主動更正 |
| 虛增股利可抵減稅額 | 漏稅額或溢退稅額1倍以下 | 5年 | 算錯非故意可大幅減免 | 國稅局發函前可主動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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