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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所得稅法 第 119 條(守密義務)

  1. 1.稽徵機關人員對於納稅義務人之所得額、納稅額及其證明關係文據以及其他方面之陳述與文件,除對有關人員及機構外,應絕對保守秘密,違者經主管長官查實或於受害人告發經查實後,應予以嚴厲懲處,觸犯刑法者,並應移送法院論罪。
  2. 2.前項除外之有關人員及機構,係指納稅義務人本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合夥人、納稅義務人之繼承人扣繳義務人、稅務機關、監察機關、受理有關稅務訴願訴訟機關以及經財政部核定之機關與人員。
  3. 3.稽徵機關對其他政府機關為統計目的而供應之資料,並不洩漏納稅義務人之姓名者,不受保密之限制。
  4. 4.政府機關人員對稽徵機關所提供第一項之資料,如有洩漏情事,比照同項對稽徵機關人員洩漏秘密之處分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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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所得稅法第119條規定稽徵人員須對你的所得、納稅額絕對保密,僅法定白名單可知悉,洩漏者嚴懲並移送法院。

Q · 國稅局可以把我的報稅資料告訴別人嗎?

依所得稅法第119條第一項,稽徵機關人員對你的所得額、納稅額及相關文據應絕對保守秘密,只有法定白名單(你本人、代理人、辯護人、合夥人、繼承人、扣繳義務人、稅務機關、監察機關、稅務訴願訴訟機關及財政部核定者)才能知悉。違者經查實應予嚴厲懲處,觸犯刑法者並移送法院論罪。

白話解讀

你報給國稅局的每一個數字,收入多少、繳了多少稅、名下有什麼資產、銀行帳戶的明細,全部都是你最私密的財務裸照。這條法律說的是:看到這些資料的稽徵人員,必須絕對保密。洩漏的後果不是口頭警告,而是「嚴厲懲處」,如果觸犯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直接移送法院。但保密不是沒有例外。第二項列出了一份「允許知道」的白名單:你本人、你的律師、你的合夥人、你的繼承人、扣繳義務人、稅務機關、監察院、訴願和行政訴訟的審理機關,以及財政部核定的特定機關。白名單以外的人,一個字都不能透露。第三項開了統計用途的例外:政府機關要做統計分析可以拿到去識別化的資料,但不能包含你的名字。而第四項把保密圍牆向外延伸:拿到這些資料的其他政府機關人員如果洩密,比照稽徵人員一樣處分。

法律定性

所得稅法第119條為稅務保密之核心規範,課予稽徵機關人員對納稅義務人財務資訊的絕對保密義務,並以列舉白名單方式界定例外知悉者;另開放去識別化統計用途,並將保密責任延伸至二手取得資料之其他政府機關人員。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國稅局可以把我的報稅資料告訴別人嗎?

不行。只有第二項列舉的白名單可以知悉,其餘一律禁止,洩漏者嚴懲。

Q2稽徵人員洩漏稅務資料會怎樣?

經查實應予嚴厲懲處,觸犯刑法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者移送法院論罪。

Q3哪些人可以合法知道我的稅務資料?

你本人、代理人或辯護人、合夥人、繼承人、扣繳義務人、稅務機關、監察機關、稅務訴願訴訟機關及財政部核定者。

Q4政府機關之間可以隨便調我的稅務資料嗎?

不行,須在白名單與法定要件內;取得資料的機關人員若洩漏,比照稽徵人員處分。

Q5國稅局做統計會洩漏我的名字嗎?

不會。第三項允許統計目的供應資料,但條件是不洩漏納稅義務人姓名。

Q6我懷疑稅務資料被洩漏怎麼辦?

向該管稽徵機關政風室書面檢舉,副本送監察院,系統有存取紀錄可追查。

Q7配偶在離婚官司拿出我的所得資料合法嗎?

須由法院公函調閱才合法;若來自稽徵機關內部人員私下提供,即屬違反保密。

Q8洩漏稅務資料的追訴期多久?

刑法第132條洩密罪追訴權時效20年;行政懲處無特定時效,越早檢舉證據越完整。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art_119tax_collection_act_33criminal_132
規範對象稽徵機關人員稅捐稽徵人員(一般稅捐)公務員(一般)
法律性質保密義務+懲處基礎保密義務一般規定刑事處罰
後果嚴厲懲處+移送法院行政懲處最重三年有期徒刑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韓國국세기본법 제81조의13(과세정보의 비밀 유지)
🇨🇳 中國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8条·第87条(为纳税人保密义务及泄露责任)
🇩🇪 德國§ 30 AO (Steuergeheimnis)
🇫🇷 法國Livre des procédures fiscales, article L103 (secret professionnel en matière fiscale)
🇺🇸 美國26 U.S.C. § 6103 (Confidentiality and disclosure of returns and return information)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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