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 第 51 條(固定資產之折舊方法)
- 1.固定資產之折舊方法,以採用平均法、定率遞減法、年數合計法、生產數量法、工作時間法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折舊方法為準;資產種類繁多者,得分類綜合計算之。
- 2.各種固定資產耐用年數,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之規定。但為防止水污染或空氣污染所增置之設備,其耐用年數得縮短為二年。
- 3.各種固定資產計算折舊時,其耐用年數,除經政府獎勵特予縮短者外,不得短於該表規定之最短年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所得稅法第 51 條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六種方法:平均法、定率遞減法、年數合計法、生產數量法、工作時間法及其他核定方法。
Q ·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怎麼選?
依所得稅法第 51 條,固定資產折舊有六種方法可選:平均法、定率遞減法、年數合計法、生產數量法、工作時間法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方法。耐用年數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防治水污染或空氣污染設備可縮短為二年。選定折舊方法後不得任意變更。不同方法前期認列費用差異極大,同一台 1000 萬設備折十年,平均法每年 100 萬,定率遞減法第一年可能 300 萬,直接影響當年度稅金數十萬。
白話解讀
同一台1000萬的印刷機,用平均法折舊每年認列100萬費用,用定率遞減法第一年可能認列300萬。兩種方法,同一台機器,第一年的應稅所得差了200萬,對應的稅金差距可能超過40萬。這條給了你六種折舊方法可以選:平均法(直線法)、定率遞減法、年數合計法、生產數量法、工作時間法,以及其他經財政部核定的方法。選擇權在你手上,但一經選定不能隨便換。耐用年數則由「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統一規定,你不能自己決定一台機器要折幾年。唯一的例外是防治水污染或空氣污染的設備,耐用年數可以縮短為兩年,等於讓你在兩年內把設備成本全部轉為費用。這是稅法用折舊加速來獎勵環保投資的設計。
法律定性
所得稅法第 51 條規範營利事業固定資產折舊之方法與耐用年數。本條提供六種折舊方法供選擇,各類資產耐用年數依法定表格規定,非經政府獎勵不得短於最短年限,唯防治水污染或空氣污染設備得縮短為二年,以稅務誘因引導環保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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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折舊方法有哪幾種?▾
平均法、定率遞減法、年數合計法、生產數量法、工作時間法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方法,共六種。
Q2固定資產折舊怎麼算?▾
依選定方法計算:平均法每年等額、定率遞減法逐年遞減、生產數量法按產量比例。基礎是取得成本減殘值除以耐用年數。
Q3什麼是定率遞減法?▾
每年按資產帳面淨值乘以固定折舊率計算,前期費用高、後期遞減。第一年折舊額遠高於平均法。
Q4耐用年數怎麼查?▾
查「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各類資產有法定最短年限,企業不得自行縮短(政府獎勵及防污設備除外)。
Q5折舊方法選定後可以換嗎?▾
原則不行。折舊方法一經選定需依規定程序才能變更,未經核准擅自變更會被國稅局調整補稅加利息。
Q6環保設備折舊可以加速嗎?▾
可以。第二項但書規定防治水污染或空氣污染所增置設備,耐用年數得縮短為二年,等於兩年內把設備成本全折完。
Q7平均法和定率遞減法差在哪?▾
平均法每年等額,現金流穩定。定率遞減法前重後輕,獲利期前期多省稅。總折舊金額相同,差在時間分配。
Q8沒選折舊方法會怎樣?▾
未依規定申請選定折舊方法者,稅法預設視為採用平均法。多數中小企業從未主動選過。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method | formula | first_year_ratio | pattern | best_for | note |
|---|---|---|---|---|---|
| 平均法(直線法) | (取得成本 − 殘值)÷ 耐用年數 | 等額 | 每年相同 | 獲利穩定的企業、前幾年預期虧損 | 稅法預設方法,未申請者視為採用 |
| 定率遞減法 | 帳面淨值 × 固定折舊率 | 最高 | 逐年遞減 | 獲利穩定成長、想前期多省稅 | 前期稅盾效果最強,適合現金流緊的時期 |
| 年數合計法 | (取得成本 − 殘值)×(剩餘年數 ÷ 年數合計) | 高 | 逐年遞減 | 類似定率遞減,計算較直覺 | 民國98年修正新增 |
| 生產數量法 | (取得成本 − 殘值)×(本期產量 ÷ 預估總產量) | 依產量 | 隨產量波動 | 產量波動大的製造業 | 民國98年修正新增 |
| 工作時間法 | (取得成本 − 殘值)×(本期工時 ÷ 預估總工時) | 依工時 | 隨使用時數波動 | 使用時數差異大的設備(如季節性機台) | 民國98年修正新增 |
|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 | 依核定內容 | 依核定 | 依核定 | 特殊資產或特殊產業 | 需向財政部申請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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