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海關緝私條例 第 44 條(追徵稅款與其期限)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有違反本條例情事者,除依本條例有關規定處罰外,仍應追徵其所漏或沖退之稅款。但自其情事發生已滿五年者,不得再為追徵或處罰。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