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第 45-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或第十六條調查認定未損害我國產業、無補貼或傾銷後結案、第十五條或第十五條之一規定終止調查、第四十三條完成期中調查或第四十四條完成落日調查者,於終止調查或完成調查公告之翌日起一年內,申請人不得再就同一事由提出申請。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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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或第十六條調查認定未損害我國產業、無補貼或傾銷後結案、第十五條或第十五條之一規定終止調查、第四十三條完成期中調查或第四十四條完成落日調查者,於終止調查或完成調查公告之翌日起一年內,申請人不得再就同一事由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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