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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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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法
第 2 條
(匯票之定義)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稱匯票者,謂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委託付款人於指定之到
期日
,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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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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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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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發票及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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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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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承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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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節 參加承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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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節 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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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節 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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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節 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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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節 參加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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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九 節 追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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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節 拒絕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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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一 節 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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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二 節 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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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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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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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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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AI 小法師
票據法第二條是指,匯票是一種票據,發票人在票上簽名,指定一個金額,並委託付款人在指定的到期日無條件支付給受款人或執票人。簡單來說,就是一種可以讓人借錢或付款的文件,發票人在上面寫下金額和到期日,付款人必須在到期日前支付給受款人或執票人。 例如,小明向小華借了一筆錢,他們可以使用匯票來記錄這筆借款。小明在匯票上寫下借款金額和到期日,然後交給小華。到了到期日,小華必須支付這筆錢給小明或是小明指定的人。這樣就可以確保小明能夠順利收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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