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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法 第 42 條(提示承兌之時期)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執票人於匯票到期日前,得向付款人為承兌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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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樂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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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執票人於「📌匯票到期日前」(包含匯票到期日當天),得向付款人為承兌之提示(行使或保全權利之方法)。 ⚠️付款人在承兌前僅是票據關係人,承兌後才是票據債務人(52票據最終負責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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